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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将修订立法规范户外广告市场

    发布时间:2015/4/1  浏览次数:163

    城市的发展给户外广告管理带来新挑战。今年,《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细则》将出台,此举将推进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道路。

    在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和创新上,广州一直在法治化的路上探索。


    从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就“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部署,到立足的“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治国已成为全社会共识。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还专门就“城管执法体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即理顺城管执法体制,加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四个全面”的背景下,如何探索城市管理法治之路,是每一个城市都需要回应的话题。而户外广告管理、垃圾分类管理正是广州在城市管理法治化探索之路上的缩影。


    在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看来,目前广州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建成,但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仍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城管管理立法的评估修订工作将继续推进,并通过执法实践来推动立法的完善。


    目前,市城管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将进行合并,广州还要着重加强研究城市管理的管理权与执法权如何归整合并的问题,这也是未来广州行政体制改革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


    【大视野】

    实践1:公开出让公平竞争 规范户外广告位设置


    “晚安”。日前,广州塔顶尖霓虹灯电子展示屏幕意外出现了这两个字,在围绕塔端旋转了30秒后逐渐熄灭。目前广州塔的问候语还在调试阶段,待调试成功后,每天的问候结束之后,广州塔塔身的所有灯光将会全部熄灭,成为第一个“不熬夜”的地标建筑。


    广州塔塔身景观的变化,源于去年首批10个广告点位使用权的公开出让。去年9月17日,广州塔塔身灯光广告位置使用权在广州市产权交易所进行了公开拍卖,其5年使用权最终以底价1.5438亿元成交。


    事实上,2012年,广州塔仍被列为禁设广告的范围。但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户外广告管理也迎来了新的挑战,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几经修改。2009年底,市城管委正式成立,加挂市城管办牌子,内设景观管理处,按照三定方案要求,负责统筹管理全市户外广告设置工作。针对户外广告存在多头管理、各职能部门职能交叉的问题,市城管委启动了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的立法工作。


    2010年8月,刚刚成立不久的市城管委配合市法制办,推出了它承接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职能后的第一部政府规章——《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该《办法》第一次明确公有物业上设置的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必须通过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初步规范了公有物业户外广告资源的流通秩序。


    事实上,在迎亚运前,广州户外广告乱象丛生,但经过城管执法部门的大力整治,在2010年亚运期间得到有力遏制。上述《办法》出台的两年后,户外广告设置规划的编制依据《广州市户外广告专项规划(2011-2015)》(以下简称《专项规划》)和《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规范(2011-2015)》(以下简称《设置规范》)于2012年4月到5月间出台。


    不过,2012年10月,市法制办专题报告市政府,认为包括专项规划和设置规范在内的规划技术管理文件,受迎亚运前后户外广告设置从严管理的思路影响,已经不符合现实经济发展和市场需要,应当启动修编程序。


    针对《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管理办法》实施三年多来,户外广告存在的审批渠道不畅、合法点位难以满足业界需求等现状,市城管委、市规划局、市政府研究室和市法制办等部门开展了制度梳理和规划检讨工作。2013年底,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了《广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修订)),2014年5月正式实施。


    于是,2014年广州迎来了户外广告管理制度的第二次变革。与上一版相比,《管理办法》(修订)增加了关于LED(发光二极管)户外电子显示屏的设置要求,并将烂尾楼设置户外广告纳入管理体系,要求通过公开出让取得位置使用权。


    同时,根据广州“千年商都”的历史文化及发展国家中心城市的现实需要,提出户外广告优化区、严控区和禁设区等合理的规划理念,既迎合了户外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发布者的商业需求,又提升城市形象、优化城市景观、营造商都氛围。


    纵观前两次户外广告管理制度的变革,公开出让制度的建立,是提升城市户外广告管理法制化水平的重要探索。市城管委景观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开出让是确保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在市场公平、公正、公开交易的重要制度,不但能够有效防止行政腐败,而且能够增加资源流通机会,从而大幅度提升户外广告位置的商业价值。


    具体而言,通过组织公开出让,原来只有个别部门、个别企业掌握的户外广告资源相关信息得以在公开交易市场上公开,广告位置的商业价值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下得到真正的体现。此举能促进市场健康发展、规范行业管理,公众、政府和业界都能够从中获利。


    今年,广州户外广告管理制度将迎来第三次变革。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透露,《广州市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公开出让实施细则》今年将出台,同时会推出新一轮专项规划和设置规范等规划技术管理文件的组织编制,并通过深挖根源、源头防腐,建立规则、制度防腐和创新管理、过程防腐,使户外广告设置管理走上法治化、规范化的健康发展道路。



    探索:执法实践推动立法完善 创新城市管理体制


    在市城管委相关负责人看来,目前广州城市管理法规体系已基本建成,但从“有法可依”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路口,仍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如何通过法治化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是每一个城市管理者思考的永恒命题。


    事实上,立法并非一成不变,其后续评估修订工作极为重要,需要通过执法实践来推动立法的完善。


    结合立法后的实践及行政管理与执法现状,市城管委开展了对近几年新制定和以前颁布实施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定期清理和评估工作,废止一些不合时宜的法规规定、修订一些不完善的规定,让立法与执法、行政管理与社会实践相结合,从城市管理初期重视法的制定到城市管理成熟期重视法的实施、严格履行行政监管职能来切实实现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户外广告管理办法的修订即为一例。在此前立法修订的基础上,广州户外广告办法相关配套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也在陆续进行,将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位置使用权的公开出让行为的工作,使今后户外广告管理更加有序规范、公开出让流程更加公开透明。


    目前,市城管委与市城管执法局将进行合并。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未来,广州要着重加强研究城市管理的管理权与执法权如何归整合并的问题,这也是未来广州行政体制改革与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